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条例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,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,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,决定将汉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台湾地区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(见附件),并采取以下措施:一、禁止向上述8家台湾地区实体出口两用物项;正在开展的相关出口活动应当立即停止。二、特殊情况下确需出口的,出口经营者应当向商务部提出申请。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。出口管制管控名单(2025年7月9日)1. 汉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(Aerospace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rp.)2. 经纬航太科技公司(GEOSAT Aerospace & Technology Inc.)3. 中山科学研究院(National Chung-Shan Institute of Science & Technology)4. 仲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JC Technology Inc.)5. 国际造船股份有限公司(CSBC Corporation,Taiwan)6. 中信造船股份有限公司(Jong Shyn Shipbuilding Co.,Ltd)7. 龙德造船工业股份有限公司(Lungteh Shipbuilding Co.,Ltd)8. 攻卫股份有限公司(Gong Wei Co.,Ltd)